郑陆镇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为深入实施“名师工程”,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建立教师专业成长的激励机制,在总结前几年我镇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评选办法,以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教改实践,努力学习,大胆探索,形成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需要的骨干教师梯队,使他们成为我镇小学教师的主力军,从而为我镇基础教育作出更大的贡献,特修订郑陆镇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全镇小学在教学第一线工作,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效显著的在职教师。
2、已评为常州市、武进区、郑陆镇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及常州市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的不再参加镇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等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在镇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2)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3)具备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具有较强的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须达到“优秀”等第。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五年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或受镇及以上表彰。
(6)命题能力考核达到“优秀”。
2、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品德、行为习惯教育工作,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或兴趣小组指导教师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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