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陆初中文学社社团章程
为践行“创造适合师生幸福成长的教育”办学理念,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展示学生才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健康、积极、活泼的快乐家园,在校行政的指导下,我校成立文学社社团,为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章程如下:
名 称 |
郑中文学社 |
宗旨 |
以文诉事,以笔写心。花样年华,展示自我。 拓宽学生视野 ,发挥学生特长 ,提高学生素养。 繁荣校园文学创作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提高校园文化品位 。 |
性质 |
文学社是一个经学校批准,由学校团委直接领导、语文教研组负责指导的校内广大文学爱好者组成的文学团体。 |
基本任务 |
1、引导学生多阅读,多练笔,实实在在地增强自己的写作能力。 2、邀请本校语文教师及有关人士做些文学理论、文学鉴赏和写作讲座,邀请其他学科的老师做一些科研方法的讲座。 3、给文学爱好者提供有关文学阅读、研究性学习的氛围和场所,努力贯彻“得法于课内,得益于课外”的教学思想。 4、编辑出版文学社刊物《扬帆》。 5、建设、管理、维护文学社网站 6、主动、积极地把社员的优秀作品向区、诗各报刊推荐。 7、配合语文学科,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作文竞赛,并力求获奖。 8、加强与校外文学社团的联系,积极开展校际文学社联谊活动。 9、开展学生有兴趣的文学性、知识性较强的竞赛活动。 10、组织外出参观、访问等社会实践和采风活动。 |
活动地点 |
图书馆阅览室 |
活动时间 |
初一活动时间:固定时间为每周周四下午第三节课,灵动时间为赛前辅导、中午或下午第四课; 初二活动时间:固定时间是每周周二下午第四节课,灵动时间为赛前辅导、中午或下午第四课; 初三学生已有一定的基础,参与活动时间、人员与项目,根据学校参与竞赛活动的需要确定,组织辅导。 |
成员职责 |
社员条件 凡郑陆初中在校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文学社章程,乐于参加文学社活动者,均可报名加入。 社员义务 1、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学习,维护学校形象。 2、 积极参加文学社的活动,努力完成文学社交给任务。 3、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 4、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 5、按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社外学生的优秀作品。 社员权利 1、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2、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3、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4、享有向社刊《扬帆》投稿优先发表、作品向区、市各报刊优先推荐、向校文学社网站优先发布的权利。 5、享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远翔文学社的权利。 6、享有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7、享有社刊《扬帆》的权利。 |
奖惩措施 |
1、文学社每学期对社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稿件数、稿件采用率、活动出勤情况、工作认真程度及工作完成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社员”、 “优秀撰稿人”的依据。对评选出的“优秀社员”、 “优秀撰稿人”除颁发荣誉证书外还给予一定的奖励。 2、社员违反校纪校规,不履行应尽义务,给予劝其退社处分。 3、社员作品如有抄袭,将全校通报,并给予出名处分。 4、社团组织的活动必须按时参加,无故缺旷达两次者给予劝其退社处分。 |
制定时间:201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