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陆初中声乐与形体社团章程
为践行“创造适合师生幸福成长的教育”办学理念,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展示学生才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健康、积极、活泼的快乐家园,在校行政的指导下,我校成立声乐与形体社团,为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章程如下:
名 称 |
声乐与形体 |
宗 旨 |
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学术交流,激发同学自我展现热情,提高学校艺术底蕴,锻炼学生交际能力,增强学生表达能力。 |
性 质 |
声乐与形体社团是由喜爱音乐的同学自由报名组成,为的是更好地培养学生们的兴趣、对生活的热爱和他们各个方面的能力,同时也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 |
基本任务 |
1、学习声乐基本知识。 2、练习发声技巧,学习简单的重唱曲目。 3、学习基本的芭蕾动作。 4、勤于练习,做到身体协调,塑造提拔、自信的形象。 |
活动地点 |
音乐教室;舞蹈房 |
活动时间 |
每周四下午第三节课/周二下午第四课/赛前培训时间临时安排 |
成员职责 |
1、执行社团的决定; 2、维护社团的合法权益; 3、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4、向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遵守校规校纪,文明礼貌,社员之间团结互助,乐于奉献。 6、会员参加活动要爱护场地设施,保持文明举止端正。 |
奖惩措施 |
1、对于模范履行社员义务,遵守本社纪律,为大家做出贡献的社员,给予适当奖励。 2、学期末在全社范围内进行“优秀社员”的评比。 3、学校有参赛任务时,积极参与,将优秀社员推荐上去。 |
制定时间: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