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陆初级中学重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的重大活动主要指学生及学生家长在校内的一切集会活动。包括外出参观、扫墓、运动会和集体社会活动等。重大活动一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不出意外,制定本规定。
一、凡重大活动必须是经局批准或学校行政办公室同意方能开展,严禁任何班级私自活动。
二、重大活动须成立管理组织,由专人负总责,实行分工负责制,具体责任落实到人。活动组织者是本活动第一责任人,其他核心成员也应负有相应责任,年级组长是年级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要把安全放在首位。组织要有序,科学合理;管理到位,严肃活泼。
四、组织活动者要事先明确活动路线、活动场所,预先排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交通、饮食、住宿、用车等事故的发生。
五、活动时间要和预定时间相统一,若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请示汇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各班要建立学生互助制度,在组织有序的前提下逐步培养学生的自立能力和团结精神。
七、活动前要预先学习与活动有关的安全常识,指定应急预案。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尽职尽责,严格把关,排除一切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八、活动中要有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一旦出现安全问题,要及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