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月活动的实施意见》(武教工〔2008〕23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提高全区广大教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职工中开展第二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与责任”
二、活动时间:
2009年9月
三、活动安排
1.各校要在广大教职工中积极开展职业理想教育,牢记育人宗旨,树立高尚情操,认真履行职责,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人格魅力,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
2.各校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和《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武进区教师职业行为五不准》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坚决抵制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等违背师德的行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法制意识,切实提高依法执教水平。
3.各校要结合第25个教师节庆祝活动,通过表彰师德标兵、师德先进集体和优秀德育工作者,举行师德报告会、师德论坛、师德建设经验交流等活动,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树立新时代人民教师的新形象。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将在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道德模范”,举行师德模范事迹报告会,开展新教师上岗宣誓,成立劳模工作室等活动。
4.各校要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讨论活动,面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征求师德师风意见,客观评价当前师德师风工作,尤其要深刻剖析查摆出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到位。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将在师德建设月期间开展师德建设调研活动。
5.各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班主任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班主任素质,发挥班主任独特的教育作用,同时要完善班主任工作机制,建立科学的班主任评价体系。
6.各校要深入开展“168”爱生行动,对学困生、贫困生、留守儿童、外来工子女等弱势群体实行定人帮扶,从心灵上关爱,学习上帮助,经济上资助,生活上照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圆满完成学业。
7.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工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常教委[2009]1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有效的学习活动。一是要把学习活动作为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教育党建品牌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第二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的重要形式。二是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和学生联系自身实际,在收看吴大观同志事迹的基础上(可登陆常州教育信息网“视频在线”栏目),创新学习方式,查找自身差距,写好心得体会。三是做好总结,总结学习活动的情况和成效。
四、活动要求
1.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把师德建设月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2.各校要研究制定各自第二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的具体方案,明确活动的目标和任务,确定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将在活动月结束后进行一次师德建设工作检查。请各单位于
常 州 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