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师法》心得
郑陆中心小学 沈林武
我国于 1993年10月31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教师的我,通过此次的学习,对教师法的认识有了一个更深的了解。
《教师法》中明确规定了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承担法律责任等等。《教师法》的内容很丰富,通过认真学习,知道要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履行自己的应尽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把自己的一切贡献给这一光荣事业。
“为人师表”,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我们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学为人师”,教师在教学中所起的作用远远超过社会中宽泛教育的影响,教师怎样教永远都比教什么更为重要!现今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深入,我们教师也时常把“学生是主体”“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分层教学”等挂在嘴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行为示范”,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因此应该加强师德的学习,规范自己的言行,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出力。
我会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这项本职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继续加强对教师法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