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者,师之魂也”、“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人民教师,担负着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所培养人才质量的高低。因而,高尚的师德是素质教育对教育者的根本要求,也是教师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要求。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教师的师德要求更加广泛,教师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责任也更加重大。
中国古代教育家孔子提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唐代韩愈,还专门著有《师说》一文,指出教师三大任务是“传道、授业、解惑”;叶圣陶先生曾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这些论述都体现了对教师职业道德作用的重视。
教师的行为规范是教师个人道德情操的反映,是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的高标准、教育改革的新要求以及新型教师的自身要求都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规范性的目标,教师不仅要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幼儿,勤于学习新知识,了解新信息,还要成为意识新、能力强,有高度责任感的教师。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文化修养、身心修养,成为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楷模。教师还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化水平,保证每个孩子受到公平教育的权利,促进每个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将《教师法》、《教育法》、《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职业道德规范中的要求内化为自身的自觉行为,并充分认识正人先正己、身教重于言教、树立良好师表形象的重要性,努力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新时期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逐步形成修师德、铸师魂、树师表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