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郑陆中心小学行风建设责任状
为加强学校行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规范收费,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杜绝不良师德行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特签订如下责任状:
1、严格按政策和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任何人不得要求学生征订或购买区教育局规定以外的各种教学辅导用书或试卷,严禁向学生推销各类学习用品和其它商品,坚决禁止各种乱收费和其它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的变相收费行为。
2、教师应不断提高业务素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和作业量,严格按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区教育局与学校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3、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社会使命感,加强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服务学生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侮辱学生及其家长的行为和语言,不得索要和变相索要,不得在上课期间接听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信息,不得参与赌博,坚决禁止损害师表形象的一切不良师德行为。
学校对违反本责任状规定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在年度考核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
(1) 受到区教育局处分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2) 违反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3) 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
(4) 休罚和变相体罚、索要和变相索要,造成恶劣影响的;
(5) 在“减负”问题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教不改的;
(6) 私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学习用品和其它商品的;
(7) 有其它违反师德行为,造成较为恶劣影响的;
(8) 没有完成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任务的。
武进区郑陆中心小学
教 师:
校 长:
20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