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必将成为每所学校的基本要求。12月7日下午1:30,天宁区文教局组织全区70多位中小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在郑陆实验学校开展“加强学校章程建设 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专题培训活动。常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王建强处长、常州大学附属小学王岚校长应邀讲座,天宁区文教局汤国忠副局长和政策法规科倪群科长参加活动,整个培训由倪科长主持。
首先由倪群科长谈了建设学校章程的重要性,并带着大家回顾1995年至今“学校章程”的推进历程。接着,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王建强处处以《致力于有价值的学校章程》为题,就章程的建设与实施作深入浅出的讲座。从大势所趋、发展纲领、管理之要三方面阐述“为什么要制定一部有价值的学校章程”,从程序、内容、结构和保障谈“如何制定学校章程”,并结合北京十一学校等中小学的学校章程,剖析制定中的规范要求和具体细节,让在座人员对章程建设有了新的认识。
随后,常州大学附属小学王岚校长以《学校章程制定的实践与思考》为题作细致的指导。她从要求、需求和需求谈“为何要制订学校章程”,从程序和内容谈“如何制订学校章程”,从建构体系、贯彻执行和适时修订谈“章程生效后做什么”,并列举“北京十一学校”和自己参与制定的清英外国语学校的学校章程,详细分析“有范例样本但不唯样本,一校一章程校校有特色”,提出章程制定要有“个性化”和“前瞻性”,王岚校长充满激情的话语吸引着每一位与会者。
最后,汤国忠副局长在总结两位专家讲座的基础上,从“章程即章法”谈章程建设是为了学校更好地发展,学校需要借助章程建设,固化好的机制和体制,真正让学校从管理到治理,让散状的亮点以核心的理念进行汇聚和整合,让各项制度在完善和优化中,内化为教师的行为、从而形成学校文化。并对大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思想上引起重视,行动上加以落实,建构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系。
相信通过两个半小时的培训,各中小学校领导和幼儿园园长对“学校章程建设”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如何制定章程有了深刻的感悟,并能尽快落实于章程的制定、修订和完善中,从而更好地推进学校的教育改革,让现代学校真正从“人治”走向“法治”。
郑陆实验学校 供稿 周刚 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