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 “NO”“校园欺凌” 做时代新人
——天宁区检察院“法制小课堂”走进郑陆实验学校
“亲爱的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要给大家带来一节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制小课堂……”这是郑陆实验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来自天宁区检察院的黄梦倩检察官,在新年的第一个升旗仪式上,给全校的师生们带来的一节“法式大餐”。
近年来,校园欺凌一直是热点话题。《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7)》在对北京中小学校园欺凌调查显示,6.1%的学生几乎每天遭受身体欺凌,11.6%的学生几乎每天都遭受语言欺凌。自2016年开始,相关部门重拳治理校园欺凌,通过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我国中小学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但对于欺凌的判定和处理较为模糊。
黄检察官首先从江苏省兴化市的一个校园欺凌案件谈起,让同学们了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有多大? 接着,黄检通过开玩笑和校园欺凌的区别,让同学们能正确区分并认识校园欺凌的五类行为表现:一骂、二打、三毁、四吓、五传。同学们根据这五类行为进行对照,可以看看自己或身边的同学有没有遇到过校园欺凌,或者反思自己有没有欺凌弱小的同学?
追溯校园欺凌现象的原因,黄检察官正在一一道来。面对频频发生网络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我们该如何做呢?黄检告诉你:“三个不要”: 不崇拜暴力文化、不要参与校园欺凌、不要害怕,要敢于抗争;“四项学习”: 学会自我保护、学习法律知识、学会处理好人际关系、学会慎重择友;“五个意识”:是指要有依法的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要有方法和策略意识、要有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巧为的意识、要有强烈的报告意识和证据意识。
在恨的地方,播种爱;在伤害的地方,播种宽恕;在怀疑的地方,播种信念;在黑暗的地方,播种光明。这样,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拥有一片宁静的校园;拥有一个和谐的班级;拥有一份珍贵的友谊;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更能塑造我们时代新人的新形象!
(供稿:郑陆实验学校 撰稿:须敏霞 摄影:各班主任 审核:沈林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