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摘抄一
发布时间:20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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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者:佚名
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根据该国宪法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但真正成为合格公民并非易事,公民意识的形成需要教育、政治技能训练和环境熏陶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显而易见,学校是开展公民意识培育的最好阵地之一。然而,我国学校公民教育的现状与实际效果仍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要发挥学校公民教育的效果,就需要扬长避短,开展切实可行、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重视公民教育的质量与实效,跳出传统:应试教育只重视分数的怪圈。二是,开设独立的或综合性的公民教育课程,建立和完善公民意识培养体系,推进公民意识培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理清公民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改变将公民意识培养与公德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简单等同的认识和做法。四是,在公民教育的方式上,给学生以实践机会,贴近实际生活、避免空洞枯燥的说教。五是,营造适应开展公民教育所需要的校内人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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