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责任是指公民履行与自己的公民身份相适应的!符合社会规范预期的职责,以及没有履行好这种职责时所应承担的谴责和制裁。公民的责任意识是一种对自身利益的理性自律,侧重于一种积极意义的责任。公民在遇到有关国家政治和社会利益的问题时,必须自觉维护公共利益,而克服个别自我或本集团的利益与人际关系。公民不但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与公共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宜,如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和其他公益事业等,还有责任对公共权力机关进行认可!监督和支持,不断促进和完善国家权力的规范运行,使公共机关既不失职也不越权,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国家机关不再是传统社会少数人压迫大多数,老百姓的统治机关,而是经公民让渡了部分权利并以纳税支撑的公共服务机关,国家机关的天职就是保障和支持公民自由平等地发展。每一个公民对国家权力的行使都有相应的无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在公权力可能失范或超越法律轨道时,能意识到不进行制止和揭露,最终可能会损害公共利益。公民责任同公民权利一样不可剥夺!不可回避!不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