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建设,有利于形成适应公民社会发展的政治文化,削弱传统政治文化对现代的影响。在我国,儒家文化是传统政治文化的主体,不仅贯穿封建社会的始终,而且对我国的近现代政治文化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儒家政治文化具有明显的泛道德性,在传统的国家社会结构模式中,用伦理道德准则处理一切关系,以伦理道德标准衡量一切价值,使之具有至高无上的社会地位和全面的社会影响。在儒家传统政治文化影响下形成的社会是“人治”的社会,人们在“德”与“得”正相关思想的鼓舞下,内修道德,以期“内圣外王”。至于治理国家那是道德高尚者的事,形成了牢固的“官本位”思想。政治意识消融于道德意识中,普遍缺乏政治参与的热情和能力。儒家政治文化主张“德主刑辅”,强调以德来感化民众,将他律变为自律,致使中国传统法律让位于伦理道德,成为伦理道德的附庸,更使“共立约共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的原则荡然无存,以致人们的法律意识淡泊到自身权益受侵害时很少从法的角度去考虑维权,而是从“人情”、“关系网”中寻求庇护,抑或期待“清官”为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