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学习心得
发布时间:2009-09-3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高小云
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这种平等一方面体现在每个公民都拥有独立的人格。现代社会组织中的上下级关系,是人们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的利益合作,它与等级社会中把等级作为社会的基本原则具有根本性的不同。对其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意志无原则的顺从和依附的顺民意识,或是无原则的反叛和毁灭的暴民意识,都表明公民在精神上都没有自己积极的价值理想,因而都没有自身独立的人格。另一方面彼此宽容,互相尊重。因为每一个公民的法律地位皆是平等的,平等意味着对特权的否定。每个公民都没有权利压制他人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每个公民都不可以作其他公民的主人,每个公民都没有义务作其他公民的完全顺民。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