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意识是从法律制度规范走向现实法治秩序的重要桥梁。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优良的公民意识能充分有效地使法治理念、法律制度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人们的生活信念和准则,从而建立起普遍有效的法治秩序。
主办单位:常州市郑陆实验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季子路1号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