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应由单一的思想道德教育转变为以利益赏罚为载体的思想道德教育。在公民教育中,应该把主体的德行作为利益赏罚的一个重要依据,让那些违背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主体付出巨大的利益代价和社会成本。这样,道德教化就会成为一种“选择性激励”,帮助人们在为自己违背社会道德规范所付出的代价和成本中学会遵守社会道德,我国公民教育也才能真正结出丰硕成果。
主办单位:常州市郑陆实验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季子路1号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