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陆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试行)
根据武人发[2009]49号《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武进区教育局印发的《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指导性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发放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
引领教师以绩效为导向,爱岗敬业、建功立业、多作贡献;以博大的胸怀,志存高远,正视得失,力戒功利狭隘。
2.绩效性原则
以德为先又注重实绩,关注过程又突出成效,激励先进又激发团队,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责重倾重,力戒平均主义。
3.可操作原则
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相对公平,程序规范,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力戒繁杂琐碎。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界定
1.范围: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2.时间:自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属性
1.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区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总量核拨(其中三分之一要求仍由我校在预算外经费中充担)。
2.属性:与主要体现个人资历、能力和履行基本职能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划归个人工资卡)相比,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依据的是工作强度、责任和实际业绩等,更具有奖金、津贴等属性,且具有动态性、激励性、一次性等特征,主要解决的是打破“干多干少、做好做坏、责大责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分配格局,提倡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责重倾重。30%这一比例,不应当理解为是个人工资中固有部分的提取,而是上级部门编列财政预算、核拨每所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总量的一个执行标准,是缩小校际间收入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及标准
(一)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达到下列要求每月可享受班主任津贴300元,期末或年终不再分享所在班的其它奖项。
(1)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纲要》和《班主任工作守则》,班级管理有序、有效。
(2)认真上好晨会课、班队活动课和体育活动课(晨会课、班队活动、体育活动纳入班主任工作量,不再享受课时奖),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各类教育工作,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优秀班主任的评比和加奖见《郑陆中心小学学校制度管理汇编》相关条文。
2.职务津贴
下列人员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岗位及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可得相关补贴。
(1)中层干部:中层副职每人每月400元,中层正职每人每月500元。
(2)教研组长:每月30元。
(3)年级组长:每月50元。
(4)中心校大队辅导员、出纳会计享受班主任津贴的1.2倍。
(5)完小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大队辅导员、财务结报员享受班主任津贴的1.1倍(同时兼班主任的不再享受班主任津贴)。
同时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人员不重复享受补贴,在享受较高一级职务补贴的基础上,身兼两职每月加10元,身兼三职每月加1 5元。不能很好履行职责,影响学校工作成绩的,由校长室讨论决定不享受或少得此补贴。
3.完小教师津贴:每人每年2400元。
4.其他特殊补贴由校长室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研究决定。
(二)师德及文明办公奖
1.师德奖
教职工能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师德,忠于职守,每月可得师德奖100元。
下列情况可多得奖:
师表形象突出,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数额颇大)等,被社会作为学习对象的,一次性加奖200元以上。(具体金额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下列情况不得奖或扣奖: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上级规定不发全月师德奖及其他奖。
(2)对学生进行体罚的,不得师德奖,并加扣200元。
(3)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的,不得师德奖,并加扣100元。
(4)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不得师德奖。
(5)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票、玩基金等,发现一次不得师德奖,两次以上加扣100元,并以此类推。
(6)进行有偿家教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兼课的,不得师德奖。
(7)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理取闹,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不得师德奖。
(8)教师的言行严重损坏学校声誉的,不得师德奖。
2.文明办公奖
教职工能达下列要求的,每月可得文明办公奖100元。
(1)物品放置整齐,布置得体并具有良好的文化品位。
(2)值日安排明确,室内及门前走廊环境整洁。
(3)节约用电、用水,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
(4)注意安全,关锁好门窗,不把现金或贵重物品放在办公室。
(5)爱护公共财物,因使用不当损坏的,主动报告总务处,予以赔偿或修理。
(6)关心同事,团结互助,认真办公,树立个人和集体的良好形象。
(7)热情接待家长或来宾的来访,言行得体。
(8)值日佩戴标志,按时到位值岗,履行值日职责。
(9)不抽游烟,不乱扔烟蒂。
(10)穿着朴素、大方,不穿拖鞋,不穿吊带衫。
(11)教师参加政治学习、各种会议、学生竞赛做裁判、教研活动等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各位教职工要严格遵守文明办公要求,学校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对违反以上要求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扣发文明办公奖(凡被通报的,每次扣发该办公室每位教职工10元;情节严重的,扣除该办公室每位教职工当月全部文明办公奖)。
(三)集体荣誉奖
指通过全校发动,全员参与,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为学校赢得先进荣誉称号的,或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取得成功,对全校教师进行奖励。
(1)区教育质量评估奖:一等奖800元/人,二等奖500元/人,三等奖300元/人。
(2)文明单位奖:省级文明单位2000元/人,市级文明单位1000元/人,区级文明单位800元/人,局级文明单位500元/人。
(3)综合督导评估优秀奖800元/人。
(4)重大活动成功奖: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如:校庆、六一庆祝活动、教师节庆祝活动等取得成功,给每一位教职工发放重大活动成功奖,奖励金额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5)其它集体荣誉如行风建设先进学校、创建学校特色等共享奖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各类奖项累计,总量控制最高为2500元。
(四)工作量奖
1.课时奖
课时工作量根据每学期学校课时总量和教师人数进行测定。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课时量测算如下:
中心小学:
教学人员达到下列工作量,每月可得课时奖500元。(教龄不足5周年的新老师,应高出同级组老师2课时。)
一年级:语文(包括写字)一个班、4节术课;数学两个班、4节术课。
二年级:语文(包括写字)一个班、5节术课;数学两个班、4节术课。
三年级:语文(包括写字)一个班、5节术课;数学两个班、4节术课。
四年级:语文(包括写字)一个班、5节术课;数学两个班、4节术课。
五年级:语文(包括写字)一个班、5节术课;数学两个班、4节术课。
六年级:语文(包括写字)一个班、4节术课;数学两个班、2节术课。 (或数学一个班、6节术课)
一二年级每周课表上的4节其它课根据语数老师实际上课节数纳入工作量。
英语:三个班、3节术课;两个班、6节术课。
体育:每周16节、课间操、体育活动指导。
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每周16节、兴趣小组辅导。
有关工作的折合课时如下:
(1)档案兼职管理人员每周5节;图书兼职管理人员每周5节;兼职网络管理员每周1节。以上管理人员由中层干部兼任的不再享受课时补贴。
(2)学校广播节目主创人员每周2节。
(3)卫生保健教师每周1节。
(4)妇女工作每周1节。由中层干部兼任的不再享受课时补贴。
(5)老教师退休前5年照顾2课时/周;新教师上岗5年内增加2课时/周。
其他未列入的有关职务的折合课时由校长室另行讨论决定。
在完成上述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每周多一课时,每月多得20元,多二课时,每月多得40元;每周少一课时,每月少得20元。以此类推。
中层行政人员、中心校大队辅导员与出纳会计课时奖按教师课时奖的平均数计算。
南苑小学:
每位教学人员上课的周课时标准工作量为20节,每月核定金额500元。
课时系数
(1)术课系数为1.0。
(2)语文、数学、英语的课时系数:一至五年级为1.3,六年级为1.5。一、二年级语数包干的为1.5。
(3)跨年级任主课的,实得系数另加0.1。
(4)课时奖的计算公式:500元×(周课时数×课时系数÷18)
2.出勤奖
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每月设全勤奖200元。
(1)病假
凡教职工有病,须有指定医院开病休证明,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如病急,一时未能办理医院证明及请假手续的,后要补办。
生病一个工作日不扣。病休满两个工作日少得出勤奖50元,三个工作日少得100元,四个工作日及以上不再享受当月全勤奖。
男55周岁(含)以上、女5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教师适当放宽病假。
(2)事假
凡有事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半个工作日以上(含半个工作日)须书面向校长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事假半个工作日,少得出勤奖50元,一个工作日少得100元,两个工作日不再享受当月全勤奖,三个工作日及以上不再享受当月任何奖。
(3)婚假、丧假、产假,按上级规定,享受全勤奖。(注:丧假期限:丧偶、丧父母(含岳父母、公婆)给丧假3天,丧祖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丧假1天。)
因病因事缺课要到教导处协商调代课,在确保课堂教学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离校。
学校安排的临时性代课计发代课费,每节5元;因班主任公出或病事假,教导处安排其他教师代理班主任工作的,代岗津贴每天10元。
(4)其他。
①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参加竞赛、进修或函授者,需凭正式通知,提前报校长室同意,方可离校。一天者,不予代课,课务由本人调上,调上情况需报教导处备案(下同)。两天者,本人调上二分之一的课,三天及以上者,本人调上三分之一的课,其余由教务处安排代课。
②临时请假外出的,实行“出门证”制度。由年级组长批准,由本人到门卫登记好进出时间。因私临时外出时间每月累计满5小时,视作半天事假处理(满10小时的,作一天事假处理,以此类推。外出就诊的病例卡记录为准,减半计时。)。迟到、早退的,参照执行。
③哺乳孩子送奶,原则上同意,但喂奶时间一天不能超过一小时。
④无故旷课者,一节少得30元,两节少得60元,三节不再享受当月任何奖。无故旷工者,半天少得200元,一天少得500元,两天少得1000元,三天及以上按一天递增500元扣除。
3.加班奖励
(1)严格控制和界定加班,常规工作纳入教师岗位工作职责。非常规性工作或学校重大活动确需加班的,经校长室安排或同意,视工作时间长短,工作质量情况确定。
(2)非工作日(包括寒暑假)学校安排加班、值班、训练等,每天50元,半天25元。
(五)质量及成果奖
1.执行教学常规奖
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教学工作管理要求》和各学科教学常规。每月可得常规奖100元。
下列情况少得奖:
(1)备课不认真,没能按要求书写、修改教案或及时上传教学反思等常规教学材料,发现一次少得20元。
(2)上课不吃透教材与教案,课堂教学考核或随堂听课达不到良好级,一次少得20元。
(3)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一次双方都少得10元。上课铃响后迟进教室或上课时擅自离开课堂的,发现一次少得2元。
(4)作业布置过量或明显不足,经发现一次少得20元,批改不及时、不认真、不规范,经发现一次少得10元。(不及时指发给学生作业时,上次作业未批改或学生错误未订正就让学生作业。)
(5)不重视培优和补差,所教学科校内竞赛无一人(项)获奖一次少得20元,教学调研成绩不合格学生比以前明显增多,少得30元。
(6)考试中弄虚作假,阅卷时有舞弊行为的,经发现一次少得100元。
2.教学质量奖
在校、区、市等组织的学科考试、调研等形式质量考核中,执教班级成绩按下列标准对应计分,同时兼得:
(1)及格率奖
100%的80元,98%以上的60元,96%以上的40元。
(2)优秀率奖
低年级:70%以上的80元,50%以上的50元,40%以上的30元。
中年级:60%以上的80元,40%以上的50元,35%以上的30元。
高年级:50%以上的80元,40%以上的50元,30%以上的30元。
(3)进步奖
以教导处已有的最近一次记录为参照,与校平均成绩分差值每加大(原正数)或缩小(原负数)一分10元,以此类推。
3.教育科研奖
(1)文稿奖
撰写教育教学论文、随笔、案例、教学设计、通讯报道等,按篇(件)计算,同一篇计最高奖,不兼得,以发表、交流、获奖为准。
发表必须是正式报刊(有正规统一刊号),获奖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而非民间团体或机构。
奖励对照表:
序 |
级别 金额(元) 类别 |
区级 |
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1 |
论文、案例、课件等在报刊上发表或交流(演示) |
50 |
60 |
70 |
80 |
2 |
论文、案例、课件等获一等奖 |
40 |
50 |
60 |
70 |
3 |
宣传学校的通讯报道 |
30 |
40 |
50 |
60 |
4 |
辅导学生作品发表 |
20 |
30 |
40 |
50 |
5 |
网络、影视评比获一等奖 |
300 |
400 |
500 |
600 |
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按一等奖的80%、60%、40%计算。(同一篇文章中,如果有两名或两名以上作者的,只得一篇奖金。
校级征文,如叙事研究、工会征文活动等,一事一奖,由具体职能部门造册,报校长室批准。
(2)课题研究结题奖励:按正常渠道申报立项,通过专家组评估结题的(教育行政系统),奖励整个课题组,武进区级1500元,常州市级2000元,省级及以上2500元,获优秀成果奖的,一等奖的加300元,二等奖的加200元,三等奖的加100元。由课题组长负责,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
参与性课题结题后,视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奖励上述标准的二分之一(立项课题)或三分之一(承担子课题)。
(3)评优课奖(含基本功竞赛奖等,由学校推荐或经过层层选拔的):校级50元,武进区100元,常州市300元,省及以上500元。获一等奖的加80元,二等奖的加50元,三等奖加30元,二、三等奖的按一等奖的80%、60%计,优秀奖按40%计。
4.学生竞赛辅导奖
(本表适用于教育系统逐级选拔或主动参加的各类竞赛活动,奖给具体负责参赛辅导的老师。)
(1)学科及艺术类、科技类、德育类竞赛成效奖
|
区级 |
市级以上 |
备注 |
个人参赛获奖 |
30,20,10 |
50,30,20 |
学科和艺术类、劳科技等竞赛 |
组队竞赛获奖 |
400、300、200 |
500,400,300 |
各种团体竞赛活动 |
上表一栏中的三个数字分别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优胜奖”等视同三等奖。一次竞赛活动中有多名学生或多件作品同时获奖的,累计奖励。同次赛事中既有个人奖项又有团体奖的,享受奖金高的一头。有几位老师共同辅导的,由具体负责人按贡献大小合理分派。
校级各条线组织的学生竞赛作为常规性活动,以精神鼓励为主,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2)体育竞赛成效奖:
①校级比赛
校级田径运动会,以班为单位在年级组前三名:50元,40元,30元。单项性比赛减半。(奖给班主任)
②武进区级比赛
区级田径比赛(以一年总评为标准)团体总分列 20名以后,以每分30元予以补贴;列区16至20名,以每分40元予以奖励;列区11至15名,以每分60元奖励;列区6至10名每分80元奖励;列区1至5名,以每分100元奖励。(少体校运动员得分折30%);参加区级跳绳、踢毽、乒乓、迎春长跑比赛团体、篮球比赛团体(男、女)获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第三至八名依奖次奖励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
③常州市级比赛
按区级比赛奖励上浮30%。
同一时期同类比赛多层次获奖的以最高层次计奖(不复奖)。
上述两项竞赛,如有几人共同训练参赛的,由主教练按贡献大小分摊该项奖金。各教练员平时训练纳入工作量,暑假集训不另发津贴,已直接纳入竞赛成效奖。师生早餐(点心等)由学校提供。
班主任积极履行职责,支持班上运动员按时参加校队集训,并配合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工作和功课辅导的,由体育组老师统计填报给校长室,给予相应奖励(50-100元)。5.个人荣誉奖
(1)集体荣誉奖
以校为单位,工、团、妇、队获得条线综合性荣誉的,或现代教育技术组、课题研究组、教研组建设等团队获得先进集体荣誉的,或以校为单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比赛等获得优秀组织荣誉的,相关人员加奖,区级30元,市级50元,省级及以上80元。
(2)个人荣誉奖
已得到奖金或物质奖励的有关奖项不再列入本加奖办法。
(1)本年度被学校和上级行政部门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综合性荣誉的,校级100元,武进区200元,常州市的300元,省级及以上500元,全国级1000元。
(2)被学校或上级行政部门或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组织评为单项先进个人的,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科技辅导员、教科研先进个人、体育先进工作者、现代教育技术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等。校级100元,武进区级150元,常州市级及以上200元。
(3)在非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活动中,被授予荣誉称号的,武进区以内的30元,常州市及以上的50元。
(4)在年度考核中获区级优秀的奖励200元,校级优秀奖励100元。
(六)安全奖
具有“安全第一”意识,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每月可得安全奖100元。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得此奖,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七)继续教育奖
教职工能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并能及时上传学校规定的学习心得体会,全年可得200元继续教育奖(原来制订的教职工学历进修奖励办法不再实行)。不能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不得奖;不能按规定及时上传外出学习体会,缺一次少得20元。
四、附则
1.长病假、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发;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人员按本人考核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计发。
2.实行绩效工资后,所有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的津贴、补贴一律停止执行(苏政办发【2009】84号文件规定)
3.落聘或由于身体原因不再担任中层职务的,按原任职一届(三年)延一年享受相应岗位津贴。被解除职务的不再发放津贴。(教育局统一意见)
4.2009年已发放的有关经费,应从核定后的总额中予以扣除。
5.根据教育局领导意见,学校通过绩效考核,按学期结算每个教职员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局按年度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考虑到全校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全年结算后,绩效工资总量结余部分按实进行综合嘉奖。
6.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师本人填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具体负责审核的部门统一审核,经全校公示后,报校长室审批发放。
7.校级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武进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发放。
以上方案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教育局审定后,予以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室。
附:武进区郑陆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武进区郑陆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校教职工奖励性效工资方案顺利实施,树立正确的导向,弘扬正气,鼓励先进,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如下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钱国云
副组长:张惠芬 蒋建春 邱金兰
组 员:沈林武 周 刚 蔡 红 李志伟 承国健 刘荷菊 李细兴
王燕群 顾亚锋 陆晓艳 须敏霞 吴晓亚 陆晓芳 承顺金
职责:
1、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
2、领导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3、处理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具体考核办法。
1、考核项目与考核部门。
(1)班主任工作——副校长室。
(2)师德与文明办公——行政办公室。
(3)工作量——教导处。
(4)教学与科研质量——教导处、教科室。
(5)安全——总务处。
(6)继续教育——教导处。
2、考核依据见《郑陆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3、考核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先由教职工个人对照条件对上月工作进行自评,填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表》(每月5日前),然后由职能部门进行考核,最后经校长室审核。(每月10日前)
4、除继续教育以年度为单位考核外,其余项目均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
5、学校考核如与个人自评结果有出入,在一周内将结果反馈给教职工本人。
6、每月考核结果由教导处登记保存。
7、南苑小学教师由南苑小学校长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于每月10日前交中心校会计处登记保存。
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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