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了十六年高年级的数学,因为工作的需要,第一次执教三年级数学,第一堂课居然是学生教会了我怎样简便地做“除法竖式”!
二年级时学生已经学习了表内除法,三年级开始学习两位数除以一位数,并且首位能整除的,如整十数60÷2、80÷4之类,学生能够根据整十数里面有几个十直接推算。出现46÷2时,通过小棒操作,也能明白结果是23,让他们尝试用竖式计算就不知所措了。
于是,引导学生像摆小棒时那样,先把4个十平均分成两份,每份就是2个十,所以在商的十位上写2,再看个位上是6,平均分成两份,每份就是3,写在商的个位上。即标准的除法竖式:
2 3
2
4
6
之后练习几道习题,一部分学生掌握了这样的格式,也能做正确。在巡视中却发现有些孩子是这样做的:
2 3
4 6
我便提示他们不能像计算表内除法那样一步完成,而要先除十位,再除个位。但是课后批阅学生的作业,仍有些学生这样去做,包括最后有余数的68÷6。为什么我的学生掌握不了?因为原来做惯了38÷6这样一步的?
我再看竖式,哦!当首位能整除时,这样做不是更方便吗?!为什么要分两步来写?他们这样想:十位上的6除以6商1个十,个位上的8除以6商1,最后余2,这难道错了?
1 1
6 6
我的学生多聪明!为什么要把还没有除的8移下来后再去除呢?学生教会了我简便地做这样的除法竖式!而且,检查时一眼就可以看出。
反思:新课程理念下,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帮助者,学生的学习是在老师的引导下自主内化数学知识,而不是靠老师在课堂上作各种硬性的“规定”。老师担心学生越雷池半步会不可收拾,那么学生受到的束缚太多,学习中必然亦步亦趋,那质疑和创新精神如何去培养?
教师真的要学会俯下身子,不要从成人的已经定势的角度去看待问题,而要学会从学生的视角来思考数学,不轻易地否定学生的思维成果,数学课堂将会“精彩纷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