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喜欢逛街,有人喜欢旅行,而我最喜欢的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读一本好书。不论是躺着,还是卧着,或是站着,阅读的姿态都保持着忘我地投入。当你融入书本里慢慢品读时,阅读的姿态是那样的生动且美丽。
林清玄曾说:“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女性成熟的标志是对生活乐观、内心丰富多彩,一本好书中的智慧能够给予女性清幽淡雅的气质。大学时初读这句话,我就奉为哲理了,那时我简单理解为阅读可以丰富知识,改变气质,正应了那句“腹有诗书气自华”。当时的想法带有一点功利性,将阅读看成是一种清高脱俗的行为,那时骄傲自负,我自然是不想俗气加身,便硬要求自己多读书,总相信日子久了,我便会如贤人、圣人一般清高、博识,我一心追求着与众不同。不管是出于怎样的目的,我终归是与阅读结下了缘分。每一次阅读,都可以对我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我想清了很多问题,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眼界增长,心胸日益坦荡从容,倒不觉得自己需要“清高脱俗”了。慢慢的,阅读不再是一种目的,它变成我的需求,我戒不掉的习惯。
成为教师的我,更不敢忘了读书这一使命。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这样两句话:“让学生变聪明的方法是阅读阅读再阅读,而不是增加作业量,也不是辅导”。“集我30年的教学经验,智力就是一个人的阅读能力。”如果只是一味的让孩子不断的做题只会让他变成做题的机器,而逼着孩子参加各类辅导班,非但不能让孩子变聪明,可能会让孩子越来越糊涂。据说在每一个犹太人的家庭,当小孩子稍微懂事时,母亲就会翻开《圣经》,滴一些蜂蜜在上面,然后让小孩去吻上面的蜂蜜,这种仪式的用意不言而喻,意在告诉孩子:书是甜的。书有了迷人的味道,吸引着我们不断地阅读,阅读开启了我们智慧的窗,给了我们更多的惊喜。犹太家庭的故事是我每接一个班都会讲给孩子们听的,我希望读书这一习惯能从我身上向孩子们蔓延开去……
有时候我也会思考,看了那么多书,我记住了什么?说实话大部分都被我忘记了,那阅读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最后,我同样在书中找到了答案,书里面有这样一个比喻:这就好比是,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我吃了很多的食物,大部分已经一去不复返而且被我忘掉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中的一部分已经长成我的骨头和肉。阅读对我的思想的改变也是如此。
你正在阅读的书,对于你的意义,你自己必然知晓。每个人的看法都不尽相同,个中滋味,唯有你自己能体会。我说了这么多,云里雾里,不如你也拿起一本书,在书中找寻你最美的姿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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