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阅读不是可为可不为的“个人行为”,而是非为不可的“国家要求”
新课程标准是中小学各科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宪法”。在语文新课程标准中,不仅对原“教学大纲”中关于语文课外读物的具体篇目作了很大变动,而且对不同阶段学生的阅读总量作了较大增加。这就是说,中小学生的课外阅读是明确“入宪”的,抓好课外阅读是道地的国家要求。
然而,新课改推进五年来,课外阅读在许多中小学还是处于一种“无动于衷”的状态。即使是“动”的,也是星星点点、零敲碎打者居多;既无区域推进的“深谋”,也无系统安排的“远虑”。原因之一,就是课外阅读被视为可为可不为的教师个人行为,而没有上升到非为不可的国家要求的高度来对待。因此,在观念上,如果没有由“个人行为”向“国家要求”的彻底转换,课外阅读的现状就很难有较大改观。